(1812—1879)甘肃皋兰人,字柳堂。道光三十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同治时官御史,上疏请杀诬民为逆、冤杀多人之乌鲁木齐提督成禄,语过激切,罢官。光绪初,起为吏部主事。在蓟州寺中草遗疏,请为穆宗立嗣,仰药自杀以尸谏。
呈左爵相七律二首 其二
吴可读 〔清代〕
感恩知己更何人,六十余年戴德身。千水见河山见华,维崧生甫岳生申。
从来诗律推元老,自古边防借重臣。遥想玉门关外路,万家杨柳一时新。
除夕有感 其三
何事今宵酒不胜,云山北望记层层。人归白雪长城路,马踏黄河两岸冰。
落日寒烟秦辇道,夕阳衰草汉诸陵。茫茫无限千秋恨,都付西风一盏镫。
彦亭节帅枉过
三边景物报金风,十里郊原猎火红。紫塞草肥秋秣马,乌桓月落夜悬弓。
廷传铁案钞秦吏,寺有浮图识鄂公。愁绝西川旧父老,干戈满目说文翁。
绝笔
回头六十八年中,往事空谈爱与忠。抔土已成黄帝鼎,前星预祝紫微宫。
相逢老辈寥寥甚,到处先生好好同。欲识孤臣恋恩处,惠陵风雨蓟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