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商山祠堂即事
窦常 〔唐代〕
早发金钩店寄奚十唐大二茂才
晚次方山精舍却寄张荐员外
和裴端公枢芜城秋夕简远近亲知
途中立春寄杨郇伯
谒诸葛武侯庙
凉国惠康公主挽歌
哭张仓曹南史
杏山馆听子规
酬舍弟牟秋日洛阳官舍寄怀十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