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戒,字戒之,吴兴(今浙江湖州)人。孝宗乾道中与陆游同客四川宣抚使王炎幕。八年(一一七二),随王炎东归(《渭南文集》卷三一《跋刘戒之东归诗》)。淳熙间知浮梁县。清同治《湖州府志》卷七一有传。
(945—1013)宋升州人,字元宾。刁彦能子。五代时以父荫仕南唐为秘书郎、集贤校理。南唐亡,随李煜入宋,授太常寺太祝。太宗太平兴国中,诏群臣言事,衎上《谏刑书》。迁大理寺丞。真宗即位,献所著《本说》,与修《册府元龟》。书成,授兵部郎中。以纯淡夷雅知名于时,善谈笑,喜棋弈,交道敦笃,士大夫多推重之。
刘三吾(1313-1400),初名昆,后改如步,以字行,自号坦坦翁。湖南茶陵人。仕元为广西静江路副提举。入明后,于洪武十八年(1385)以茹瑺荐授左赞善,累迁翰林学士。刊定三科取士法,为御制《大诰》、《洪范注》作序。三十年主考会试,以会试多中南人,坐罪戍边。建文初召还。不久即卒。
(?—1082)宋润州丹徒人,字景纯。刁衎孙。仁宗天圣八年进士。庆历初与欧阳修同知礼院,四年坐院祠神饮酒事出通判海州。嘉祐初以太常少卿使契丹,还判度支。历知扬州、宣州、湖州。神宗熙宁初判太常寺。辞官后筑藏春坞,收藏图书甚富。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皆爱敬之。卒年八十余。
刁湛(九七一~一○四九),润州丹阳(今属江苏)人。真宗咸平三年(一○○○)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宣城、大冶等县。历知潮、庐、寿诸州及荆湖北路提点刑狱。仁宗即位,迁夔州路转运使、三司度支判官。皇祐元年卒,年七十九。事见《乐全集》卷三九《刁公墓志铭》、《宋史》卷四四一《刁衎传》。
(957—1018)宋宣州泾县人,字子奇。太宗雍熙二年进士。历西川节度推官,以强干闻。累官职方员外郎、知广州,请由英州大源洞伐山开道,直抵曲江,人以为便。后拜右谏议大夫、集贤殿学士、知益州。在剑外凡六任,所至有治绩。进拜给事中、权御史中丞。官终工部侍郎。
(1030或1032—1103)宋僧。归安人,俗姓丘,字明表,号安闲和尚。通经史,善诗书。肄业吴山解空讲院,参龙华齐岳禅师,得悟,因翻身作狻猊状,世称端狮子。后住湖州西余山,佯狂不羁,而辩才猛锐,名动四远,章惇等皆与之游。有《吴山集》。
冼桂奇,字奕倩,号少汾,一号秋白。南海人。明世宗嘉靖十四年(一五三五)成进士。授工部主事,以忤权贵,改南京刑部。不久告归,奉母隐居罗浮山,日与名士游息歌咏。有《广居稿》、《鹤园稿》。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二三、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九有传。
宋隆兴分宁人,字公定,号觉斋。理宗宝庆二年进士。历静江府司录参军,以治狱平恕称。景定初累知德庆府,奏罢配盐法及乞用楮券折银纲等五事,以纾民力。升转运使,劾守令贪横不法者。擢知广州,主管广东南路经略安抚司公事,马步军都总官。元兵围襄、樊,日缮器械,蓄裕财粟,以备仓卒,后果赖其用。卒于家。
(1008—1091)宋孟州河阳人,字肃之。冯拯子。以荫补右侍禁,知宪州。历知数州,皆有能声。仁宗皇祐中,知定州,韩琦荐为路钤辖。徙知代州,管干河东缘边安抚事。后进西上阁门使,四迁客省使。以卫州防御使致仕。与富弼、文彦博等十三人为耆英会。
冯衮,生卒年不详。排行三,婺州东阳(今浙江东阳)人。冯定之子。登进士第,宣宗大中四年(850),为凤翔节度使郑光幕判官。次年,光徙镇河中,又为其节度副使。入朝为祠部郎中,懿宗咸通时迁给事中。后出为苏州刺史。暇日多纵情饮博。尝大胜,因以所得与座客,并赋《掷卢作》诗。事迹散见《旧唐书·冯宿传》附,《南部新书》卷戊,《太平广记》卷二五一、卷二六一。《全唐诗》存诗2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