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2—1680)明末清初浙江鄞县人,原名文胤,以字行,号杲堂。明诸生。入清,踪迹多在僧寺野庙。以地方文献零落,集《甬上感旧诗》,搜寻颇费心力。文章多记明清之际事。才名甚著,与徐振奇等号为南湖九子。有《杲堂诗钞》及《文钞》。
(1521—1599)镇江府金坛人,字明远。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行人。历刑部员外郎,著《读律私笺》,甚精核。万历初,张居正知其能,任为浙江佥事,擢尚宝卿。以请勿罪反对居正夺情视事之言官,忤居正,出为南京鸿胪卿,旋罢。后再起至右都御史。有《方麓居士集》。
明常州府无锡人,字达善。少孤贫力学,洪武中举明经,任本县训导,荐升国子助教。永乐中擢翰林编修,迁侍读学士。性简淡,博通经史,与解缙、王称、王璲等号称东南五才子,他四人先后得罪死,达独以寿考终。有《耐轩集》、《天游稿》。
韦宪文,字纯颢,一字洪初。顺德人。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一五五二)举人。初授泰和教谕,历官马湖同知,调黑盐井提举,终靖江长史。晚归会城,辟石渠洞,与门人发明师说。大约其学出江门而参合余姚,以丰城为宗。著有《学测集》。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二八、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一有传。
石茂华(1521—1583),字君采,号毅庵,明中期大臣,益都(今青州)人。1544年(嘉靖二十三年)进士,任浚县(今屑河南)知县,年仅23岁。处理诉讼案件,人称公正明断。黄河泛溢,他亲率民工筑堤防洪。任扬州(治今扬州市)知府时,倭寇侵扰江淮地区,他排除严嵩义子赵文华的干扰,打退了进犯扬州的倭寇。后升任兵部尚书,掌南京都察院事。在巡察陕西、甘肃地区时,正值这里大饥荒,他奏准朝廷,蠲免徭赋,开仓救灾,因操劳成疾,呕血身亡。赠太子少保,谥“恭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