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9—1701)清山东平原人,字默庵,号俟翁,又号兹重。康熙六年进士,官编修。累擢至江南江西总督。为政持大体,有惠于民。因故降官。后以侍读学士再出为漕运总督。著有《柳村诗集》、《督漕疏草》。
清湖北汉阳人,字用侯,号鱼依。康熙间官工部郎中,充窑厂监督。见京郊南厂有慈悲庵,庵西境颇清幽,乃于康熙三十四年建亭于其侧,用白居易“一醉一陶然”语,名陶然亭,遂为游宴胜地。著有《陶然亭诗草》、《岩泉一勺集》。
鲍桂星(1764—1824)字双五,一字觉生。安徽歙县人,清朝官吏。嘉庆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中允。九年,典试河南,留学政。十三年,典试江西。十五年,督湖北学政。累迁至内阁学士。因事革职,官终詹事。桂星少从同县吴定学,后师姚鼐,诗古文并有法,著有进奉文及诗集,又尝用司空图说辑《唐诗品》。
(1603—1670)明末清初直隶鸡泽人,字宗山,一字伯岩,又字伯子。明崇祯三年举人。清顺治初任江苏睢宁知县,申涵光遗书劝之归,遂辞官回乡。工诗,不喜律体,所作唯古体。与涵光、张盖并称畿南三才子。后客死福州。有《留耕草堂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