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邴(1085-1146), 字汉老,号龙龛居士。济州任城人。生于宋神宗元丰八年,卒于高宗绍兴十六年,年六十二岁。崇宁五年,1106年举进士第。累迁翰林学士。高宗即位,擢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苗傅、刘正彦反,邴谕以逆顺祸福之理,且密劝殿帅王元,俾以禁旅击贼。后为资政殿学士,上战阵、守备、措画、绥怀各五事,不报。闲居十七年,卒於泉州。谥文敏。邴著有草堂集一百卷,《宋史本传》传于世。存词8首。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