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文原(公元1258年至1328年),字善之,一字匪石,人称素履先生,绵州(今四川绵阳)人,又因绵州古属巴西郡,人称邓文原为“邓巴西”。其父早年避兵入杭,遂迁寓浙江杭州,或称杭州人。历官江浙儒学提举、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集贤直学士兼国子监祭酒、翰林侍讲学士,卒谥文肃。其政绩卓著,为一代廉吏,其文章出众,也堪称元初文坛泰斗,《元史》有传。著述有《巴西文集》、《内制集》、《素履斋稿》等。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阳山,天下之穷处也。陆有丘陵之险,虎豹之虞。江流悍急,横波之石,廉利侔剑戟,舟上下失势,破碎沦溺者,往往有之。县廓无居民,官无丞尉,夹江荒茅篁竹之间,小吏十余家,皆鸟言夷面。始至,言语不通,画地为字,然后可告以出租赋,奉期约。是以宾客游从之士,无所为而至。愈待罪于斯,且半岁矣。
有区生者,誓言相好,自南海挐舟而来。升自宾阶,仪观甚伟,坐与之语,文义卓然。庄周云:“逃空虚者,闻人足音跫然而喜矣!”况如斯人者,岂易得哉!入吾室,闻《诗》、《书》仁义之说,欣然喜,若有志于其间也。与之翳嘉林,坐石矶,投竿而渔,陶然以乐,若能遗外声利,而不厌乎贫贱也。岁之初吉,归拜其亲,酒壶既倾,序以识别。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