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因(1249~1293) 元代著名理学家、诗人。字梦吉,号静修。初名骃,字梦骥。雄州容城(今河北容城县)人。3 岁识字,6岁能诗,10岁能文,落笔惊人。年刚20,才华出众,性不苟合。家贫教授生徒,皆有成就。因爱诸葛亮“静以修身”之语,题所居为“静修”。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应召入朝,为承德郎、右赞善大夫。不久借口母病辞官归。母死后居丧在家。至元二十八年,忽必烈再度遣使召刘因为官,他以疾辞。死后追赠翰林学士、资政大夫、上护军、追封“容城郡公”,谥“文靖”。明朝,县官乡绅为刘因建祠堂。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