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数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
译文
南阳地方的宋定伯年轻的时候,(有一天)夜里走路遇见了鬼,问道:“谁?”鬼说:“(我)是鬼。”鬼问道:“你又是谁?”宋定伯欺骗他说:“我也是鬼。”鬼问道:“(你)要到什么地方去?”宋定伯回答说:“要到宛市。”鬼说:“我也要到宛市。”
(他们)一同走了几里路。 鬼说:“步行太劳累,可以轮流相互背负。”宋定伯说:“很好。”鬼就先背宋定伯走了几里路。鬼说:“你太重了,恐怕不是鬼吧?”宋定伯说:“我刚死,所以身体(比较)重。”轮到宋定伯背鬼,(这个)鬼几乎没有重量。他们像这样轮着背了好几次。宋定伯又说:“我是新鬼,不知道鬼害怕什么?”鬼回答说:“只是不喜欢人的唾沫。”于是一起走。在路上遇到了河水,宋定伯让鬼先渡过去,听着它一点声音也没有。宋定伯自己渡过去,水哗啦啦地发出声响。鬼又说:“为什么有声音?”宋定伯说:“我刚刚死不久,是不熟悉渡水的缘故罢了,不要见怪。”
一路上,快到宛市,宋定伯便把鬼背在肩上,紧紧地抓住它。鬼大声惊叫,恳求放他下来,宋定伯不再听他的话。(宋定伯)把鬼一直背到宛市中,才将鬼放下在地上,鬼变成了一只羊,宋定伯就卖了它。宋定伯担心它再有变化,就朝鬼身上吐唾沫。卖掉得到一千五百文钱,于是离开了宛县的集市。当时石崇说(过这样的话):“宋定伯卖鬼,得到了一千五百文钱。”
注释
南阳:古郡名,今河南省南阳市。
诳(kuáng):欺骗。
复:又。
习:熟悉。
故:所以。
宛市:宛,即南阳;市,市场。
亟(jí):疲劳。
递相担:轮流相互背负。
卿(qīng):您,敬称。
略无重:几乎没有重量。
了无:一点也没有。
漕漼:涉水的声音。
着:放置。
急持:紧紧地抓住。
咋咋(zé):像声词。
索下:要求下来。
至:到
迟:慢。
畏忌:害怕。
负:背。
值:遇到。
作:发出。
唯:只。
故:原因,缘故。
唾之:用唾液吐他。唾:用唾液吐……、向……身上吐唾液,意动用法。
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这是一篇有名的不怕鬼的故事,显系民间传说,选自《列异传》。
《搜神记》卷十六也收有此篇,题目略有改动,“宋定伯”作“宗定伯”。《太平广记》《太平御览》等类书中有所征引。
作品的主题是宣扬不怕鬼更要敢捉鬼制服鬼。
它通过逢鬼、骗鬼和捉鬼的描写,赞扬了少年宋定伯的机智和勇敢,说明鬼并没有什么可怕,人完全可以制服它,特别是在人们相信“人鬼乃皆实有”,“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的魏晋南北朝,更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中心人物是宋定伯,他年少气盛,夜行遇鬼,他不仅不怕,还主动与鬼打招呼。当鬼问“汝复谁?”定伯答:“我亦鬼。”妙!佯装是鬼的同类,才能与鬼同行。这表现了宋定伯的沉着和机智。
鬼背负宋定伯时说:“卿太重,将非鬼也!”他一点不惊慌,反而自称是“新鬼,故身重耳”。又一次巧妙地解除了鬼的怀疑,取得了鬼的信任,并进而掌握了捉鬼的奥秘“惟不喜人唾”。
当宋定伯涉水有声时,鬼又问:“何以有声?”定伯又以“新死,不习渡水故尔”作答,使鬼信以为真,完全把鬼迷住。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当行至宛市,定伯紧紧抓住鬼不放,不管鬼怎样惨叫,他也不心软。鬼变成一只羊,便将它卖掉,并“唾之”以防鬼再变。这些层层深入的描绘,活生生地再现了一个有胆有识、善于谋略、勇于捉鬼的少年英雄宋定伯的形象。
作品中的鬼是一个呆头呆脑的形象,它是作为宋定伯的陪衬而出现的。它的一切都被神机妙算的宋定伯所控制,这个鬼必然要成为英雄手下的败将。
以对话的方式展开情节,贯穿全篇,简洁而传神,符合人物性格发展的需要。作者把宋定伯和鬼的对话描写得栩栩如生,如临其境,颇为有趣。
在对话中,宋定伯的灵活、机智、勇敢与鬼的笨拙、窝囊、怯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效果。特别把宋定伯捉鬼的情节写得极为生动:“定伯担鬼著肩上,急执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鬼的惊呼与凄然求饶的可怜相和定伯坚定果断的神情都跃然纸上,生动逼真。
本文是魏晋志怪小说中精彩的篇章。
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干宝,生卒年不详,东晋新蔡(今河南省新蔡县)人,字令升。著述颇丰,主要有《周易注》、《五气变化论》、《论妖怪》 、《论山徙》、《司徒仪》、《周官礼注》、《晋记》、《干子》、《春秋序论》、《百志诗》、《搜神记》等。其祖父干统,三国时为东吴奋武将军都亭(今湖北恩施)侯,父干莹,曾仕吴,任立节都尉,迁居海盐。干宝自小博览群书,晋元帝时担任佐著作郎的史官职务,奉命领修国史。后经王导提拔为司徒右长史,迁散骑常侍。除精通史学,干宝还好易学,为撰写《搜神记》奠定基础。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