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羽〔明代〕
张羽
张羽(1333-1385)元末明初文人。字来仪,更字附凤,号静居,浔阳(今江西九江)人,后移居吴兴(今浙江湖州),与高启、杨基、徐贲称为“吴中四杰”,又与高启、王行、徐贲等十人,人称“北郭十才子”,亦为明初十才子之一。官至太常丞,山水宗法米氏父子,诗作笔力雄放俊逸。张羽好著述,文辞精洁典雅,诗咏深思冶炼,朴实含华。书法纤婉有异趣,仿佛谢庄月赋。隶书效法韩择木、楷书临摹王羲之曹娥碑,虽未精极,却能离俗而入于雅。画山水法米氏父子及高克恭,笔力苍秀,品在方从义上。
赠宣城赵太守悦
李白 〔唐代〕
题文集匮
白居易 〔唐代〕
破柏作书匮,匮牢柏复坚。收贮谁家集,题云白乐天。
我生业文字,自幼及老年。前后七十卷,小大三千篇。
诚知终散失,未忍遽弃捐。自开自锁闭,置在书帷前。
身是邓伯道,世无王仲宣。只应分付女,留与外孙传。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金明池·天阔云高
仲殊 〔宋代〕
浣溪沙·败叶填溪水已冰
纳兰性德 〔清代〕
木兰花令·宿造口闻夜雨寄子由才叔
苏轼 〔宋代〕
点绛唇
陈允平 〔宋代〕
临江仙(车驾朝享景灵宫,久雨,一夕开霁)
张抡 〔宋代〕
忆秦娥(二月二十三日夜松轩作)
毛滂 〔宋代〕
望海潮(癸卯冬为建守赵季西赋碧云楼)
张元干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