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徐门石潭谢雨,道上作五首。潭在城东二十里,常与泗水增减清浊相应。
簌簌衣巾落枣花,村南村北响缲车,牛衣古柳卖黄瓜。(缲 通:缫)
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