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往年随故府吴兴公夜泊芜湖口今赴官西去再宿芜湖感旧伤怀因成十六韵
南指陵阳路,东流似昔年。重恩山未答,双鬓雪飘然。
数仞惭投迹,群公愧拍肩。驽骀蒙锦绣,尘土浴潺湲。
郭隗黄金峻,虞卿白璧鲜。貔貅环玉帐,鹦鹉破蛮笺。
极浦沈碑会,秋花落帽筵。旌旗明迥野,冠佩照神仙。
筹画言何补,优容道实全。讴谣人扑地,鸡犬树连天。
紫凤超如电,青襟散似烟。苍生未经济,坟草已芊绵。
往事惟沙月,孤灯但客船。岘山云影畔,棠叶水声前。
故国还归去,浮生亦可怜。高歌一曲泪,明日夕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