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镒(?—1456年),字有戒,江苏吴县人,永乐年间考中进士,步入仕途,先后任湖广、山东、浙江等地的副使,明英宗时期镇守陕西,用自己的方式解决了陕西的饥荒问题,后看到河南等地流民啸聚,建议派人前往抚恤,英宗同意后,但官员却没有施行,导致后来河南等地的叛乱。陈镒共三次镇守陕西,前后十余年,陕人很爱戴他,敬若父母。每次陈镒回朝廷,老百姓总是挡道拥车而泣。他回来时,则欢迎的人群数百里不绝。他之得军民之心,前后镇守陕西的无人可及。景泰四年(1453年)因病致仕。景泰七年(1456年),陈镒去世,获赠太保,谥僖敏。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