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独坐清天下,专征出海隅。九江皆渡虎,三郡尽还珠。
组练明秋浦,楼船入郢都。风高初选将,月满欲平胡。
杀气横千里,军声动九区。白猿惭剑术,黄石借兵符。
戎虏行当剪,鲸鲵立可诛。自怜非剧孟,何以佐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