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木末翠楼出,诗眼巧安排。天公一夜,削出四面玉崔嵬。
畴昔此山安在,应为先生见挽,万马一时来。白鸟飞不尽,却带夕阳回。
劝公饮,左手蟹,右手杯。人间万事变灭,今古几池台。
君看庄生达者,犹对山林皋壤,哀乐未忘怀。我老尚能赋,风月试追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