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昉(460年-508年),字彦升,小字阿堆,乐安郡博昌(今山东省寿光市)人。南朝文学家、方志学家、藏书家,“竟陵八友”之一。十六岁时,被刘宋丹阳尹刘秉聘为主簿,后被朝廷征召,任太常博士、征北行参军。永元末年,任司徒右长史。梁高祖萧衍即帝位后,任命任昉为黄门侍郎,接着又升任吏部郎中。天监二年(503年),出任义兴太守。此后先后出任吏部郎中、御史中丞、秘书监、领前军将军。天监六年(507年)春,出任宁朔将军、新安太守。天监七年(408年),任昉在任上去世,终年四十九岁。追赠太常卿,谥号“敬子”。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