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恭(1343-?),字安仲,长乐沙堤人。家贫,少游江湖间,中年隐居七岩山,为樵夫20多年,自号“皆山樵者”。善诗文,与高木秉、陈亮等诸文士唱和,名重一时。诗人王 曾为他作《皆山樵者传》。明永乐二年(1404年),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敕修《永乐大典》。永乐五年,《永乐大典》修成,王恭试诗高第,授翰林典籍。不久,辞官返里。王恭作诗,才思敏捷,下笔千言立就,诗风多凄婉,隐喻颇深。为闽中十才子之一,著有《白云樵集》四卷,《草泽狂歌》五卷及《风台清啸》等。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而国民保焉。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之焉?”
“圉闻国之宝,六而已:圣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谷,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
试望平原,蔓草萦骨,拱木敛魂。人生到此,天道宁论?于是仆本恨人,心惊不已。直念古者,伏恨而死。
至如秦帝按剑,诸侯西驰。削平天下,同文共规,华山为城,紫渊为池。雄图既溢,武力未毕。方架鼋鼍以为梁,巡海右以送日。一旦魂断,宫车晚出。
若乃赵王既虏,迁于房陵。薄暮心动,昧旦神兴。别艳姬与美女,丧金舆及玉乘。置酒欲饮,悲来填膺。千秋万岁,为怨难胜。
至如李君降北,名辱身冤。拔剑击柱,吊影惭魂。情往上郡,心留雁门。裂帛系书,誓还汉恩。朝露溘至,握手何言?
若夫明妃去时,仰天太息。紫台稍远,关山无极。摇风忽起,白日西匿。陇雁少飞,代云寡色。望君王兮何期?终芜绝兮异域。
至乃敬通见抵,罢归田里。闭关却扫,塞门不仕。左对孺人,顾弄稚子。脱略公卿,跌宕文史。 赍志没地,长怀无已。
及夫中散下狱,神气激扬。浊醪夕引,素琴晨张。秋日萧索,浮云无光。郁青霞之奇意,入修夜之不旸。
或有孤臣危涕,孽子坠心。迁客海上,流戍陇阴,此人但闻悲风汩起,血下沾衿。亦复含酸茹叹,销落湮沉。
若乃骑叠迹,车屯轨,黄尘匝地,歌吹四起。无不烟断火绝,闭骨泉里。
已矣哉!春草暮兮秋风惊,秋风罢兮春草生。绮罗毕兮池馆尽,琴瑟灭兮丘垄平。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