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煌言〔明代〕
三旬九遇食,我闻古有之。不贪以为宝,无受故无辞。
奈何饕餮者,朵颐鼎鼎来。乞哀在暮夜,余羹仅一杯。
斟酌既饱满,犹吟和陶诗。缅维珠树鹤,高清未易才。
芝田谅足耕,嘉谷聊自贻。
张煌言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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