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1—1453)江西吉水人,字恂如,号双崖。永乐二年进士。次年,预读书文渊阁之选。与修《永乐大典》,历刑部主事、员外郎。宣德五年,帝以天下财赋多不理,江南尤甚,思得才力重臣前往整理,以杨荣荐,迁工部右侍郎,巡抚江南,总督税粮。在任二十二年,常屏去驺从,巡行村落,问民疾苦。理欠赋,改税法,屡请减免江南重赋。与苏州知府况钟反复计算,将苏州一府赋自二百七十七万石减至七十二万余石。他府以次减。官至工部尚书,仍巡抚。有《双崖集》。卒谥文襄。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