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昔在北京,送君向河南。岂料在河南,送君如百蛮。
瘴云苍苍途路艰,牂牁罗施皆峻山。法官要自褰帷入,倏忽开明众山出。
大抵夷狄似禽鸟,制之虽勤忌拘急。此曹亦是人心性,顷来渐慕衣冠习。
文翁化蜀岂无本,李牧屯田务招辑。所恨故人恨万里,令我蚤夜心于邑。
丈夫巳际飞龙会,野人犹抱枯鱼泣。感新怀旧心肺酸,万事回头百忧集。
弘治之间时世异,与君次第陈封事。许身谬比汉贾生,推君每称唐陆贽。
朝回对坐香炉省,出门并结青云辔。自从分手哭遗弓,缙绅漂洎余亦同。
抱瓮梁王修竹园,遗址宋帝蓬莱宫。生涯放逐似羁旅,混迹迂腐随村翁。
曾闻伏枥有老马,岂即道路伤秋蓬。天下疮痍况未息,西南贡篚防难通。
杜鹃尚识君臣礼,蛟龙终收云雨功。相如谕蜀文章壮,马援平交德业雄。
扶危济弱付公等,临岐怅望天南鸿。
李梦阳(1472-1530),字献吉,号空同,汉族,庆阳府安化县(今甘肃省庆城县)人,迁居开封,工书法,得颜真卿笔法,精于古文词,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强调复古,《自书诗》师法颜真卿,结体方整严谨,不拘泥规矩法度,学卷气浓厚。明代中期文学家,复古派前七子的领袖人物。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