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旭(1767-1847),字晓林,号念堂,清代直隶天津府庆云县(今山东省庆云县)人。道光六年(1826),崔旭出任山西省蒲县知县,后兼理大宁县事,政声卓著,深受乡民爱戴。道光十三年(1833),因病引退归里,潜心著述,作品有《念堂诗话》四卷、《念堂诗草》一卷、《津门百咏》、《津门杂记》,选辑《沧州诗抄》、《庆云诗抄》,编纂《庆云县志》、《庆云崔氏族谱》等。崔旭与梅成栋、姚元之皆出自乾嘉著名诗人张问陶(号船山)门下,合称“张门三才子”。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