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煌(1772—1849),字辉甫,号勿轩,青县钱海庄(今属沧县)人。少孤贫,读书刻苦,寒暑无间。乾隆五十七年(1792)补博士弟子员。嘉庆九年(1804)举于乡,而时乖命蹇,十上公车不第。 道光二十七年(1847),擢巡宁夏道, 道光二十八年(1848),宣宗勤求吏治,稔知公名。特传旨召之,期将大用。公行至西安,遘疾还乡,事乃寝。 道光二十九(1849)年正月六日,卒于家,春秋七十有八。诰授中宪大夫。著有《勿轩小草》、《环山善后事宜》、《武经七书摘要》等书。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