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 1785年8月30日(乾隆五十年)~1850年11月22日(道光三十年),汉族,福建侯官人(今福建省福州),字元抚,又字少穆、石麟,晚号俟村老人、俟村退叟、七十二峰退叟、瓶泉居士、栎社散人等。是清朝后期政治家、思想家和诗人,是中华民族抵御外辱过程中伟大的民族英雄,其主要功绩是虎门销烟。官至一品,曾任江苏巡抚、两广总督、湖广总督、陕甘总督和云贵总督,两次受命为钦差大臣;因其主张严禁鸦片、抵抗西方的侵略、坚持维护中国主权和民族利益深受中国人的敬仰。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人之为学有难易乎?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
吾资之昏,不逮人也,吾材之庸,不逮人也;旦旦而学之,久而不怠焉,迄乎成,而亦不知其昏与庸也。吾资之聪,倍人也,吾材之敏,倍人也;屏弃而不用,其与昏与庸无以异也。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然则昏庸聪敏之用,岂有常哉?
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贫者语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曰:“吾一瓶一钵足矣。”富者曰:“吾数年来欲买舟而下,犹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富者有惭色。
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僧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焉。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是故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者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力者也。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