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宁四年二月吉,臣京奉敕书党籍。首编元祐终元符,所在郡司咸勒石。
大书深刻何煌煌,执政待制分班行。聿从章相初定案,七十三人已滥觞。
子瞻儋州子由雷,分地各就名偏旁。兹更增列三百九,直空人国无留良。
殁者追夺生者窜,并禁子孙仕朝堂。兼有曾持绍述议,亦得附骥分余光。
问胡作此一网计,众正登朝我将弃。遂甘铸铁错竟成,肯令死灰焰重炽。
剪除异己期必尽,威福横行乃无忌。太师原是一魔君,谬托左元仙伯位,龙脑烟浮别院香,鹑羹命贱行厨味。
比邻侍女知避名,天子姻家亲赐醉。回礼南迁诸党人,瘴雨蛮烟葬无地。
穷荒僦屋方坐愁,相府歌钟正得意。岂知公道昭日星,锢之愈力名愈馨。
朝端枉矜九州鼎,天下已诵千佛经,磨砻贞石妙镌刻,翻似为作功德铭。
呜呼权奸所争亦细故,祇此目前富贵具。庸知数十年荣华,不过蜉蝣一旦暮。
何苦抵死仇正人,徒供千载嬉笑怒。冰山他日况崩摧,白头也赴长沙路。
桃花三树诏勒回,东明佛镫黑如雾。一样投荒作逐臣,乘比诸贤多臭腐。
相传星变已毁碑,此碑何以完无亏。想因桂管地僻左,深岩无人施斧椎。
碑阴不镌刻工某,毋乃亦是安民为。沈侯好古拓一纸,铁画银钩坛绝技。
一点金锋虽兆乱,临池功深物秀美。惜哉若亦作清流,故自不减苏黄米。
赵翼(1727年~1814年1月10日)清代文学家、史学家。字云崧,一字耘崧,号瓯北,又号裘萼,晚号三半老人,汉族,江苏阳湖(今江苏省常州市)人。乾隆二十六年进士。官至贵西兵备道。旋辞官,主讲安定书院。长于史学,考据精赅。论诗主“独创”,反摹拟。五、七言古诗中有些作品,嘲讽理学,隐寓对时政的不满之情,与袁枚、张问陶并称清代性灵派三大家。所著《廿二史札记》与王鸣盛《十七史商榷》、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合称清代三大史学名著。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