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卿,字元之,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吴郡志》卷二八)。淳熙七年(一一八○),为将作监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六)。十一年,改军器监丞(同上书选举二二之六)。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知崇化县(《周文忠集》卷二八(《吉州新贡院记》)。四年,由知吉州迁提点广西刑狱。五年,为广西转运判官(《止斋文集》卷一七《广西提刑胡长卿除广西路转运判官制》)。今录诗三首。
陈浩然招游观音山,宴张氏楼。徐姬楚兰佐酒,以琵琶度曲。郯云台为之心醉。口占戏之。
春江暖涨桃花水。画舫珠帘,载酒东风里。四面青山青似洗,白云不断山中起。
过眼韶华浑有几。玉手佳人,笑把琶琶理。枉杀云台标内史,断肠只合江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