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脩(九七九~一○三二),字伯长,郓州汶阳(今山东汶上)人。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一○○九)赐进士出身,调泰州司理参军,一说海州。又贬池州。后官颍州文学参军,徙蔡州。仁宗明道元年卒,年五十四。曾倡异古文,并从陈抟受易数学,为宋理学之先导。有《河南穆公集》三卷。《宋史》卷四四二有传。 穆脩诗,以《四部丛刊》述古堂影宋抄本《河南穆公集》为底本。参校光绪三一年李氏犀轩抄校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另清盛伯羲藏旧抄本、道光十五年日照许印林抄本、许本过录之张氏石洲藏本、《宋百家诗存》本,有关异文也予出校。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数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