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准〔宋代〕
寇准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天禧元年,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起为相(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天圣元年 (1023) 九月,又贬寇准衡州司马,是时寇准病笃,诏至,抱病赴衡州(今衡阳)任,病故于竹榻之上,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皇佑四年,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帝为篆其首曰“旌忠”。寇准善诗能文,七绝尤有韵味,今传《寇忠愍诗集》三卷。
永王东巡歌十一首 其四
李白 〔唐代〕
龙蟠虎踞帝王州,帝子金陵访古丘。春风试暖昭阳殿,明月还过鳷鹊楼。
种柳三咏 其二
白居易 〔唐代〕
从君种杨柳,夹水意如何。准拟三年后,青丝拂绿波。
仍教小楼上,对唱柳枝歌。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商调】梧叶儿_佩解螭文玉
李致远 〔元代〕
菩萨蛮·绿芜墙绕青苔院
陈克 〔宋代〕
木兰花慢·送归云去雁
张孝祥 〔宋代〕
定风波·为有书来与我期
庄棫 〔清代〕
塞孤·般涉调
柳永 〔宋代〕
六州歌头
辛弃疾 〔宋代〕
满江红·和范先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