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南唐诗人,生卒年不详,大约920-974年在世。字有中,江西九江人。仕南唐为淦阳宰。有《碧云集》三卷,今编诗四卷。《郡斋读书志》卷四著录《李中诗》二卷。另《唐才子传校笺》卷十有其简介。《全唐诗》编为四卷。人毕生有志于诗,成痴成魔,勤奋写作,自谓“诗魔”,创作了大量的诗篇佳作。与诗人沈彬、孟宾于、左偃、刘钧、韩熙载、张泊、徐铉友好往来,多有唱酬之作。他还与僧人道侣关系密切,尤其是与庐山东林寺僧人谈诗论句。与庐山道人听琴下棋。反映了当时崇尚佛道的社会风气。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