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亶(1041-1103)字信道,号懒堂,慈溪(今属浙江)人。治平二年(1065)试礼部第一,即状元(进士及第),授临海尉。神宗时,除神官院主簿,迁秦凤路提刑,提举两浙常平。后任监察御史里行,与李定同劾苏轼,是为「乌台诗案」。进知杂御史、判司农寺,拜给事中,权直学士院,后为御史中丞。崇宁元年(1102)知南康军,京以开边功,由直龙图阁进待制,翌年卒,年六十三。《宋史》、《东都事略》有传。今存赵万里辑《舒学士词》一卷,存词50首。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