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晞颜(1132~1200年),字子渊、子囝,休宁(今属安徽)人,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曾知靖州永平县,政绩颇好,当地为他立了生祠。隆兴元年调当阳尉。历知永平、广济县,通判阆州,知兴国军、吉州,广南西路、京西路转运判官。光宗绍熙四年,除知静江府。宁宗庆元二年除太府少卿,总领淮东军马钱粮。四年,迁权工部侍郎,俄兼实录院同修撰。五年,兼知临安府。六年卒,年六十六。著作已佚,仅《两宋名贤小集》卷二一七存《桂巖吟藁》一卷。事见《新安文献志》卷八二宋谈钥《朱公行状》。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