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你难道没有看到昆吾的宝石被炼成宝剑,通红的炉火,剑锋上射出紫色的光焰?
良工巧匠们不知经过多少年的锻造冶炼,才铸出这把无双的宝剑名曰龙泉。
剑工自己也得意非凡地惊叹,锃亮得如雪如霜寒芒四闪。
像琉璃玉匣里吐出一朵白莲,剑柄上的金环是日月的光辉镀染。
此剑出世,正逢天下没有战争,好庆幸被君子佩带防身。
耀眼的剑芒像青蛇游动,鞘上的花纹如浮起绿色的龟鳞。
不只是游侠们见了十分珍爱,英难豪杰亦曾格外钟情。
为什么要一个劲儿地说它曾中途遭到抛弃,飘零沦落在荒凉的古狱旁边呢?
虽然被泥土掩埋不能发挥作用,但其赫赫剑气形成的不凡光焰仍然夜夜照亮了夜空。
注释
古剑:指古代著名的龙泉宝剑。
昆吾:传说中的山名。相传山有积石,冶炼成铁,铸出宝剑光如水精,削玉如泥。石为昆吾,剑名昆吾,皆以山得名。铁冶:即冶铁的工场。炎:指火光上升。
红光:指火光。紫气:即剑气。赫然:光明闪耀的样子。
凡:即共,一作“经”。
龙泉:龙泉县有水,曾有人就此水淬剑,剑化龙飞去,因此此剑便名龙泉剑(《太平鬟宇记》)。
咨嗟:即赞叹。
错镂:指错彩、镂金。金环:指刀剑上装饰的带金的环。映:一作“生”。
风尘:指烽烟,借指战争。
幸:庆幸。周防:即周密防卫。周:一作“用”。
黯黯:通“暗暗”,指幽暗而不鲜明。
文章:指剑上的花纹。
直:通“只”。游侠子:指古代那些轻生重义、勇于救人急难的英雄侠士。
曾:一作“常”。
中路:即中途。弃捐:指抛弃。
“零落”句:据《晋书·张华传》载,晋张华见天上有紫气,使雷焕察释。雷焕曰:“宝剑之精上彻于天”。张华使雷焕寻剑,雷焕于丰城县狱屋基下掘得一石函,中有双剑,上刻文字,一名龙泉,一名太阿。漂:一作“飘”。
尘埋:为尘土埋没。
参考资料: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所咏的对象是龙泉宝剑。据传龙泉宝剑是吴国干将和越国欧冶子二人,用昆吾所产精矿,冶炼多年而铸成,备受时人赞赏。但后来沦落埋没在丰城的一个古牢狱的废墟下,直到晋朝宰相张华夜观天象,发现在斗宿、牛宿之间有紫气上冲于天,后经雷焕判断是“宝剑之精上彻于天”,这才重新被发掘出来。这首诗就是化用上述传说,借歌咏龙泉剑以寄托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抒发不遇的感慨。
诗人用古代造就的宝剑比喻当时沦没的人才,贴切而易晓。从托物言志看,诗的开头借干将铸剑故事以喻自己素质优秀,陶冶不凡;其次赞美宝剑的形制和品格,以自显其一表人材,风华并茂;再次称道宝剑在太平年代虽乏用武之地,也曾为君子佩用,助英雄行侠,以显示自己操守端正,行为侠义;最后用宝剑沦落的故事,以自信终究不会埋没,吐露不平。作者这番夫子自道,理直气壮地表明着:人才早已造就,存在,起过作用,可惜被埋没了,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应当珍惜、辨识、发现人才,把埋没的人才挖掘出来。这就是它的主题思想,也是它的社会意义。在封建社会,面对至高至尊的皇帝,敢于写出这样寓意显豁、思想尖锐、态度严正的诗歌,其见识、胆略、豪气是可贵可敬的。对压抑于下层的士子有激发感奋的作用。这首诗的意义和影响由此,成功也由此。
张说评述郭震“文章有逸气,为世所重”。所谓“逸气”,即指其作品气势不羁,风格豪放。《古剑篇》的艺术特点,正如此评,其突出处恰在气势和风格。由于这诗是借咏剑以发议论,吐不平,因而求鲜明,任奔放,不求技巧,不受拘束。诗人所注重的是比喻贴切,意思显豁,主题明确。诗中虽然化用传说,不乏想象,颇有夸张,富于浪漫色彩。例如赞美宝剑冶炼,称道宝剑品格,形容宝剑埋没等,都有想象和夸张。但是,笔触所到,议论即见,形象鲜明,思想犀利,感情奔放,气势充沛,往往从剑中见人,达到见人而略剑的艺术效果。实际上,这首诗在艺术上的成就,主要不在形式技巧,而在丰满地表现出诗人的形象,体现为一种典型,一种精神,因而能打动人。“文以气为主”,“风格即人”,此诗可作一例。
参考资料:
此诗相传是郭震受武则天召见时写的。《唐诗纪事》记载:“元振(即郭震)尉通泉,任侠使气,拨去小节。武后知所为,召欲诘。既与语,奇之。索所为文章,上《宝剑篇》。后览嘉叹,诏示学士李峤等。”
参考资料:
郭震一般指郭元振。郭元振(656年-713年),名震,字元振,以字行,魏州贵乡(今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人,唐朝名将、宰相。郭元振进士出身,授通泉县尉,后得到武则天的赞赏,被任命为右武卫铠曹参军,又进献离间计,使得吐蕃发生内乱。唐玄宗骊山讲武,郭元振因军容不整之罪,被流放新州,后在赴任饶州司马途中,抑郁病逝。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