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乙(1852~?年)号来生。江西宁都固厚乡明坑村人。州增生。光绪十四年戊子(1888)科举人,封中宪大夫,分发福建试用知县。因厌官场腐败,辞归故里,倡设高小学校,培植人才,县宰金公赞之 “开梅江风气之先哲”。热心公益事业,因德昭学博,七旬诞日,大总统黎褒辞奖誉,赠匾书 “宗仁主义”,省长、镇使、道尹、县长及全县士绅纷送匾额,并撰文咏诗制屏为之祝寿。
昔者,羿狩猎山中,遇姮娥于月桂树下。遂以月桂为证,成天作之合。
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豖希、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
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托与姮娥。逢蒙往而窃之,窃之不成,欲加害姮娥。娥无以为计,吞不死药以升天。然不忍离羿而去,滞留月宫。广寒寂寥,怅然有丧,无以继之,遂催吴刚伐桂,玉兔捣药,欲配飞升之药,重回人间焉。
羿闻娥奔月而去,痛不欲生。月母感念其诚,允娥于月圆之日与羿会于月桂之下。民间有闻其窃窃私语者众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