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8—1362)元宁国府宣城人,字泰甫,号玩斋。贡奎子。国子生。泰定帝泰定四年授从仕郎、太和州判官。累除绍兴路总管府推官,郡有疑狱,悉为详谳而剖决之,治行为诸郡最。惠宗至正十四年,为吏部侍郎。时江淮兵起,京师缺粮。师泰至浙西籴粮百万石给京师。迁兵部侍郎。旋为平江路总管。十五年,张士诚破平江,师泰逃匿海滨。士诚降元,出任两浙都转运盐使。二十二年,召为秘书卿,道卒。工诗文。有《玩斋集》。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