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重阳之日,大家一起喝菊花酒、登高山,这与传统的习俗是一样的。
封将军治军威严峻厉,常让人感到一股肃杀之气。
横笛凄凉的声音令南飞的大雁悚然惊动,娇美的歌声令边塞的云彩陶醉而降落。
边廷上,幸喜没有战事,承蒙您的恩惠,戍守的人们得以放怀欢乐、醉舞军中。
注释
封大夫:即封常清。九日:指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
黄花酒:菊花酒。
会:契合,相一致。昔闻:以前听说的。
霜威:威严如霜。亚相:此处指封常清。
杀气:秋日肃杀之气。傍:依附。中军:此处以中军指代主帅。
征雁:南飞的大雁。
荷:承受恩惠。吾君:对封常清的尊称。
参考资料:
这首诗作于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九日黄花酒,登高会昔闻。”首联二句概言边塞无事,重阳佳节,众人按照传统的庆祝方式,喝酒登高,一派和熙欢乐之景。“霜威逐亚相,杀气傍中军。”颔联二句意指封常清治军雷厉风行,又能在和平时期时刻保持谨慎。“横笛惊征雁,娇歌落塞云。”颈联二句是诗人信手描写节日里战士们的欢愉活动,所谓“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些笛声、歌声里都蕴含着深深的思乡之情。“边头幸无事,醉舞荷吾君。”尾联二句是称颂在封常清的英明领导下,边境安宁,因而将士们能在重阳佳节高歌豪饮。
封常清是唐朝名将,在安史之乱初期因谗被杀,历史上对唐王朝统治者自毁长城的举动贬斥颇多,而这首诗中则生动反映了这位将领能征善战,治军严谨,同时又放达不拘与下属同乐的可贵品质。
参考资料:
岑参(718年?-769年?),荆州江陵(今湖北江陵县)人或南阳棘阳(今河南南阳市)人,唐代诗人,与高适并称“高岑”。天宝三载(744年),岑参进士及第,守选三年后获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任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后在天宝末年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幕府判官。唐代宗时,岑参曾任嘉州(今四川乐山市)刺史,故世称“岑嘉州”。约大历四年(769年)秋冬之际,岑参卒于成都,享年约五十二岁(51周岁)。文学创作方面,岑参工诗,长于七言歌行,对边塞风光,军旅生活,以及异域的文化风俗有亲切的感受,边塞诗尤多佳作。
灵、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祠之。宣慰安君,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祠屋,而请记于予。予曰:“毁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盖莫知其原。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举而不敢废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唐之人盖尝毁之。象之道,以为子则不孝,以为弟则傲。斥于唐,而犹存于今;坏于有鼻,而犹盛于兹土也,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祀者为舜,非为象也。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不然,古之骜桀者岂少哉?而象之祠独延于世,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
象之不仁,盖其始焉耳,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书》不云乎:“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瞽瞍亦允若,则已化而为慈父。象犹不弟,不可以为谐。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抵于奸,则必入于善。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诸侯之卿,命于天子,盖《周官》之制,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
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然则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之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终也。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