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1058)建州浦城人,字春卿。吴待问子。仁宗天圣五年进士。历知临安、诸暨等县。景祐元年举贤良方正,迁通判苏州。还知太常礼院,奏定《太常新礼庆历祀仪》。庆历五年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改参知政事,遇事敢言。出知数州府,所至作条教,简疏易行而不可犯。累进资政殿大学士,判尚书都省。官终知河南府。卒谥正肃。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