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沿着河岸依依行走,河边的杨柳低垂着像酒曲那样细嫩的长条,这不禁勾起了我这个将行之人的依依不舍之意,于是我停下马来,请送行的您帮我折一枝杨柳吧。
只有春风最懂得珍惜,仍然多情地向我手中已经离开树干的杨柳枝吹拂。
注释
和练秀才杨柳:诗题一作“折杨柳”,乐府歌曲,属横吹曲。
曲尘丝:指色如酒曲般细嫩的柳叶。尘:一作“烟”。
向:一作“肯”。
折柳赠别的风俗始于汉人而盛于唐人。《三辅黄图》载,汉人送客至灞桥,往往折柳赠别。传为李白所作的《忆秦娥·箫声咽》“年年柳色,灞陵伤别”,即指此事。这首诗虽未指明地点,从诗意看,写的大概也是灞陵折柳赠别的事。
诗的开头两句在读者面前展现了这样的场景:初春,水边(可能指长安灞水之畔)的杨柳,低垂着像酒曲那样微黄的长条。一对离人将要在这里分手,行者驻马,伸手接过送者刚折下的柳条,说一声:“烦君折一枝!”此情此景,俨然是一幅“灞陵送别图”。
末两句“惟有春风最相惜,殷勤更向手中吹”,就语气看,似乎是行者代手中的柳枝立言。在柳枝看来,此时此地,万物之中只有春风最相爱惜,虽是被折下,握在行人手中,春风还是殷勤地吹拂着,可谓深情款款。柳枝被折下来,离开了根本,犹如行人将别。所以行者借折柳自喻,而将送行者比作春风。这层意思正是“烦君折一枝”所表现的感情之情的深化和发展。诗人巧妙地以春风和柳枝的关系来比喻送者和行者的关系,生动贴切,新颖别致。
这首诗是从行者的角度来写,在行者眼里看来,春风吹柳似有“相惜”之意与“殷勤”之态,仿佛就是前来送行的友人。这是一种十分动情的联想和幻觉,行者把自己的感情渗透到物象之中,本来是无情的东西,看去也变得有情了。这种化无情之物为有情之物的手法,常用于中国古典诗歌中,如唐元稹《第三岁日咏春风凭杨员外寄长安柳》云“三日春风已有情,拂人头面稍怜轻。”宋刘攽《新晴》诗曰:“惟有南风旧相识,偷开门户又翻书。”都是移情于物,中国古代文学评论称为“物色带情”(《文镜秘府论·南·论文意》)。这不是一般的拟人化,不是使物的自然形态服从人的主观精神,成了人的象征,而是让人的主观感情移入物的自然形态,保持物的客观形象,达到物我同一的境地。
末两句之所以耐人寻味,主要是因为采用了巧妙的比喻和物色带情的艺术手法,这正是此诗的成功之处。▲
唐代诗人。字景山,后改名巨济。河中(治所今山西永济)人。贞元五年(789)进士。初为张弘靖从事,由秘书郎擢太常博士,迁虞部员外郎。出为凤翔少尹,复召授国子司业。长庆四年(824),辞官退休,执政请以为河中少尹,食其禄终身。关于杨巨源生年,据方崧卿《韩集举正》考订。韩愈《送杨少尹序》作于长庆四年(824),序中述及杨有“年满七十”、“去归其乡”语。由此推断,杨当生于755年,卒年不详。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