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照邻,初唐诗人。字升之,自号幽忧子,汉族,幽州范阳(治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其生卒年史无明载,卢照邻望族出身,曾为王府典签,又出任益州新都(今四川成都附近)尉,在文学上,他与王勃、杨炯、骆宾王以文词齐名,世称“王杨卢骆”,号为“初唐四杰”。有7卷本的《卢升之集》、明张燮辑注的《幽忧子集》存世。卢照邻尤工诗歌骈文,以歌行体为佳,不少佳句传颂不绝,如“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等,更被后人誉为经典。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