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馀,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
“今天降祸灾於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於裔土,何辞之有与?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
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