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作秋声,苍茫云雾浮。客子中夜发,乌啼满城头。
长啸宇宙间,维时遭艰虞。兵戈满边徼,中原有驱除。
天未厌戎马,积尸草木腥。原野转萧瑟,青山犹哭声。
纡馀膏脂地,连云列战格。园庐但蒿藜,何由似平昔。
贵人岂不仁,不似问疮痍。万里烦供给,上官督有司。
诛求何多门,出师亦多门。借问大将谁,不独卿相尊。
群盗何淹留,惨淡壮士志。激烈思时康,销兵铸农器。
圣心颇虚伫,经纬固密勿。岂在多杀伤,实欲邦国活。
子负经济才,久在王侯间。文彩珊瑚钩,正直朱丝弦。
帝曰大布衣,使者来颜阖。实籍长久计,时议归前列。
诏从三殿出,严程到须早。征涂乃侵星,挂席穷海岛。
名贤慎出处,终愧巢与由。未达善一身,潜鱼不衔钩。
故乡有弟妹,家贫仰母慈。倚门固有望,远道素书稀。
家乡既荡尽,游子去日长。人事多错迕,不如早还乡。
翳翳桑榆日,白日照执袂。超然欢笑同,相对如梦寐。
堂上会亲戚,久念与存忘。三日共一筵,一举累十觞。
无乃太匆忙,今年又北归。浩荡想幽蓟,公家有程期。
世故莽相仍,岂无济时策。贤豪赞经纶,天子正前席。
勿为新婚念,平生感意气。努力输肝胆,骞腾坐可致。
鄙人奉末眷,别离已五年。逍遥展良觌,不敢坠周旋。
送子清秋暮,含悽向寥廓。不得相追随,居然成濩落。
艰难愧深情,生别常恻恻。有使即寄书,慰我深相忆。
王祎(yī)[公元一三二一年至一三七三年](一作袆),字子充,义乌来山人,后依外祖父居青岩傅。生于元英宗至治元年,卒于明太祖洪武五年,年五十二岁。幼敏慧。及长,师柳贯、黄溍,遂以文章著名。太祖召授江南儒学提举。后同知南康府事,多惠政。洪武初,诏与宋濂为总裁,与修元史。书成,擢翰林待制。以招谕云南,死于节,谥忠文。祎著有《王忠文公集》二十四卷,及大事记续编,《四库总目》又曾重修革象新书,并传于世。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