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9—1665)明松江府华亭人,字闇公。崇祯十五年举人。与同邑陈子龙、夏允彝等结几社相砥砺为名节。曾荐东阳许都义勇可用,而大吏指都为贼,竟杀之。弘光时以马、阮乱政不出。南都亡,起义兵抗清。松江破,周旋海上诸义旅间,鲁监国任为左副都御史。郑成功每有大事,咨而后行。后死于台湾。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河阳军节度、御史大夫乌公,为节度之三月,求士于从事之贤者。有荐石先生者。公曰:“先生何如?”曰:“先生居嵩、邙、瀍、谷之间,冬一裘,夏一葛,食朝夕,饭一盂,蔬一盘。人与之钱,则辞;请与出游,未尝以事免;劝之仕,不应。坐一室,左右图书。与之语道理,辨古今事当否,论人高下,事后当成败,若河决下流而东注;若驷马驾轻车就熟路,而王良、造父为之先后也;若烛照、数计而龟卜也。”大夫曰:“先生有以自老,无求于人,其肯为某来邪?”从事曰:“大夫文武忠孝,求士为国,不私于家。方今寇聚于恒,师还其疆,农不耕收,财粟殚亡。吾所处地,归输之涂,治法征谋,宜有所出。先生仁且勇。若以义请而强委重焉,其何说之辞?”于是撰书词,具马币,卜日以受使者,求先生之庐而请焉。
先生不告于妻子,不谋于朋友,冠带出见客,拜受书礼于门内。宵则沫浴,戒行李,载书册,问道所由,告行于常所来往。晨则毕至,张上东门外。酒三行,且起,有执爵而言者曰:“大夫真能以义取人,先生真能以道自任,决去就。为先生别。”又酌而祝曰:“凡去就出处何常,惟义之归。遂以为先生寿。”又酌而祝曰:“使大夫恒无变其初,无务富其家而饥其师,无甘受佞人而外敬正士,无昧于谄言,惟先生是听,以能有成功,保天子之宠命。”又祝曰:“使先生无图利于大夫而私便其身。”先生起拜祝辞曰:“敢不敬蚤夜以求从祝规。”于是东都之人士咸知大夫与先生果能相与以有成也。遂各为歌诗六韵,遣愈为之序云。
稼轩居士花下与郑使君惜别醉赋,侍者飞卿奉命书。
莫折荼蘼,且留取、一分春色。还记得青梅如豆,共伊同摘。少日对花浑醉梦,而今醒眼看风月。恨牡丹笑我倚东风,头如雪。
榆荚阵,菖蒲叶。时节换,繁华歇。算怎禁风雨,怎禁鹈鴂!老冉冉兮花共柳,是栖栖者蜂和蝶。也不因春去有闲愁,因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