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叔,字无可,号臞山。江西东乡人。南宋诗人。艾可翁兄。与弟蕙山、弧山并称“三艾先生”。咸淳四年(1268)进士。历任吉水县文学、新建县丞、西台中丞,官至御史中丞。入元不仕。以诗文著称。著有《文江讲艺集》、《臞山集》、《钩玄篇》等诗文集,惜皆不传。《江西诗征》收录其诗作《金陵晚眺》、《樟镇夜泊》等12首。《全宋诗》卷三六○六录其诗14首。事见《江西诗徵》卷二三。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