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九一〔明代〕
张九一
(1533—1598)明河南新蔡人,字助甫,号周田。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黄梅知县,擢吏部验封主事。为湖广佥事时,景王赴封地,过岳阳。宦官向地方需索巨款,佯许之,约至蕲黄付款。夜使数百人举火大噪于河边。宦官大惧,解舟去。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嘉靖中结诗社于京师,与余曰德、魏裳、汪道昆、张佳胤称后五子。有《绿波楼诗集》、《朔方奏议》。
朝天子·秋夜吟
李致远 〔元代〕
落梅风·心间事
马致远 〔元代〕
摸鱼儿·送春
张翥 〔元代〕
侧犯(大石)
周邦彦 〔宋代〕
浣沙溪·翠葆参差竹径成
满庭芳·茉莉花
柳永 〔宋代〕
行香子·述怀
苏轼 〔宋代〕
击梧桐(别西湖社友)
李珏 〔宋代〕
青玉案(采莲女)
陈允平 〔宋代〕
鹊桥仙(自寿)
李仲光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