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埏,字叔信,号银峰,鄱阳(今江西鄱阳)人。孝宗乾、淳间,以承议郎通判建康府(《景定建康志》卷二四)。淳熙十六年(一一八九),以朝奉大夫知严州(《淳熙严州图经》卷一)。宁宗庆元四年(一一九八),除广西提刑(《粤西金石略》卷一○)。嘉泰二年(一二○二),由湖北转运使改知鄂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四之一二)。开禧三年(一二○七),为广东提刑,与宫观(同上书七四之二五)。嘉定元年(一二○八),落职罢祠(同上书七四之二九)。今录诗三首。
木末翠楼出,诗眼巧安排。天公一夜,削出四面玉崔嵬。
畴昔此山安在,应为先生见挽,万马一时来。白鸟飞不尽,却带夕阳回。
劝公饮,左手蟹,右手杯。人间万事变灭,今古几池台。
君看庄生达者,犹对山林皋壤,哀乐未忘怀。我老尚能赋,风月试追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