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岘,字伯瞻,浦城(今属福建)人。岷弟。仁宗天圣八年(一○三○)进士(明嘉靖《建宁府志》卷一五)。官太常博士(《文恭集》卷一四《章岘可太常博士制》)。嘉祐五年(一○六○),以职方员外郎知江阴(明嘉靖《江阴县志》卷一二)。英宗治平中,官提点广南西路刑狱、转运使,迁太常少卿(清嘉庆《广西通志》卷二一七《金石三》)。终金紫光禄大夫(《建宁府志》卷一五)。今录诗七首。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