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题情(四首)
一
云鬟雾鬓胜堆鸦,浅露金莲簌绛纱。不比等闲墙外花。骂你个俏冤家,一半儿难当一半儿耍。
二
碧纱窗外静无人,跪在床前忙要亲。骂了个负心回转身。虽是我话儿嗔,一半儿推辞一半儿肯。
三
银台灯灭篆烟残,独入罗帏淹泪眼。乍孤眠好教人情兴懒。薄设设被儿单,一半儿温和一半儿寒。
四
多情多绪小冤家,迤逗的人来憔悴煞;说来的话先瞒过咱,怎知他,一半儿真实一半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