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1315)宋歙州休宁人,迁居歙县,字清甫,号弘斋。八岁能通诵五经,研穷经学,尤精诣于朱熹之书。度宗咸淳四年进士。授迪功郎、昌化县主簿。七年,丞相马廷鸾聘主教席,端临之学实出自泾。九年充信州考试官。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充紫阳书院山长,十九年辞归养,不复出。著述甚富,有《讲义》、《书稿》、《文稿》、《韵稿》、《俪稿》、《服膺录》、《读书记》、《泣血录》、《过庭录》、《古文选》等。
昔者,羿狩猎山中,遇姮娥于月桂树下。遂以月桂为证,成天作之合。
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豖希、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
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托与姮娥。逢蒙往而窃之,窃之不成,欲加害姮娥。娥无以为计,吞不死药以升天。然不忍离羿而去,滞留月宫。广寒寂寥,怅然有丧,无以继之,遂催吴刚伐桂,玉兔捣药,欲配飞升之药,重回人间焉。
羿闻娥奔月而去,痛不欲生。月母感念其诚,允娥于月圆之日与羿会于月桂之下。民间有闻其窃窃私语者众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