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五代〕
李中
五代南唐诗人,生卒年不详,大约920-974年在世。字有中,江西九江人。仕南唐为淦阳宰。有《碧云集》三卷,今编诗四卷。《郡斋读书志》卷四著录《李中诗》二卷。另《唐才子传校笺》卷十有其简介。《全唐诗》编为四卷。人毕生有志于诗,成痴成魔,勤奋写作,自谓“诗魔”,创作了大量的诗篇佳作。与诗人沈彬、孟宾于、左偃、刘钧、韩熙载、张泊、徐铉友好往来,多有唱酬之作。他还与僧人道侣关系密切,尤其是与庐山东林寺僧人谈诗论句。与庐山道人听琴下棋。反映了当时崇尚佛道的社会风气。
任氏行
白居易 〔唐代〕
孙权劝学
司马光 撰 〔宋代〕
初,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蒙辞以军中多务。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蒙乃始就学。
及鲁肃过寻阳,与蒙论议,大惊曰:“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普天乐·湖上废圃
张可久 〔元代〕
一半儿·落花
一剪梅·襄樊四载弄干戈
杨佥判 〔宋代〕
踏莎行·小径红稀
晏殊 〔宋代〕
行香子·树绕村庄
秦观 〔宋代〕
梦江南·红茉莉
屈大均 〔清代〕
红茉莉,穿作一花梳。金缕抽残蝴蝶茧,钗头立冬凤凰雏。肯忆故人姝。
忆秦娥·春感次素庵韵
徐灿 〔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