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偓(844年-923年),字致光,号致尧,小字冬郎,号玉山樵人,京兆万年(今陕西省西安市)人。晚唐大臣、诗人,翰林学士韩仪之弟,“南安四贤”之一。唐昭宗龙纪元年(889年),进士及第,出佐河中节度使幕府。入为左拾遗,转谏议大夫,迁度支副使。光化三年(900年),从平左军中尉刘季述政变,迎接唐昭宗复位,授中书舍人,深得器重。黄巢进入长安,随驾进入凤翔,授兵部侍郎、翰林承旨,拒绝草诏起复前任宰相韦贻范。不肯依附于梁王朱全忠,贬为邓州司马。唐昭宗遇弑后,依附于威武军节度使王审知,寓居九日山延福寺。信仰道教,擅写宫词,多写艳情,词藻华丽,人称“香奁体”。后梁龙德三年(923年),病逝于南安县龙兴寺,安葬于葵山。著有《玉山樵人集》。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又是红轮西坠,残霞照万顷银波。江上晚景寒烟,雾蒙蒙、风细细,阻隔离人萧索。
【幺篇】宋玉悲秋愁闷,江淹梦笔寂寞。人间岂无成与破,想别离情绪,世界里只有俺一个。
【伊州遍】为忆小卿,牵肠割肚。凄惶悄然无底末,受尽平生苦。天涯海角,身心无个归着。恨冯魁,趋恩夺爱,狗行狼心,全然不怕天折挫。到如今刬地吃耽阁,禁不过,更那堪晚来暮云深锁。
【幺篇】故人杳杳,长江风送,听胡笳沥沥声韵聒。一轮皓月朗,几处鸣榔,时复唱和渔歌。转无那,沙汀蓼岸,一点渔灯相照,寂寞古渡停画舸。双生无语泪珠落,呼仆隶指泼水手,在意扶柁。
【尾声】兰舟定把芦花过,橹声省可里高声和。恐惊散宿鸳鸯,两分飞也似我。
看斜阳一缕,刚送得,片帆归。正岸绕孤城,波回野渡,月暗闲堤。依稀是谁相忆?但轻魂如梦逐烟飞。赢得双双泪眼,从教涴尽罗衣。
江南几日又天涯,谁与寄相思?怅夜夜霜花,空林开遍,也只侬知。安排十分秋色,便芳菲总是别离时。惟有醉将醽醁,任他柔橹轻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