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宋代〕
洪迈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劝酒十四首 其三
白居易 〔唐代〕
何处难忘酒,朱门羡少年。春分花发后,寒食月明前。
小院回罗绮,深房理管弦。此时无一盏,争过艳阳天。
【双调】殿前欢 钓台
徐再思 〔元代〕
【双调】钱丝泫
乔吉 〔元代〕
清江引·竞功名有如车下坡
贯云石 〔元代〕
齐天乐·会江湖诸友泛湖
吴文英 〔宋代〕
河传·风飐
孙光宪 〔五代〕
南歌子·柳色遮楼暗
张泌 〔唐代〕
高阳台·将反魏塘疏香女子亦以次日归吴下置酒话别离怀惘惘
郭麐 〔清代〕
齐天乐·吴山望隔江霁雪
厉鹗 〔清代〕
浣溪沙·独鸟冲波去
朱孝臧 〔清代〕
独鸟冲波去意闲,坏霞如赭水如笺。为谁无尽写江天。并舫风弦弹月上,当窗山髻挽云还;独经行处未荒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