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国辅,唐代诗人。吴郡(今苏州)人,一说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开元十四年(726)登进士第,历官山阴尉、许昌令、集贤院直学士、礼部员外郎等职。天宝十一载(752),因受王鉷案牵连被贬为竟陵司马。与陆鸿渐交往,品茶评水,一时传为佳话。事迹散见《新唐书·艺文志四》、《唐诗纪事》卷一五、《唐才子传》卷二。国辅诗以五绝著称,深得南朝乐府民歌遗意。殷璠《河岳英灵集》云:“国辅诗婉娈清楚,深宜讽味。乐府数章,古人不及也。”原集至宋代已佚。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